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《福州市2022年科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》的通知

日期:2023-02-16 15:54 来源:科技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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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)区科技局、高新区科技局,机关各处室、局属各单位:

现将《福州市2022年科技工作总结及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,研究制定本单位(处室)2023年工作目标、任务和措施,抓好贯彻落实,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,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贡献新力量。

 

附件:福州市2022年科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

   

 

福州市科学技术局

2023年1月16日

 

附件1

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工作总结

及2023年工作思路

 

今年以来,我市科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、人才是第一资源、创新是第一动力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、“科教兴城”专项行动,科创走廊建设加速推进,新增载体面积151.3万平方米。省创新实验室建设有序推进,闽都创新实验室累计落实建设经费18.3亿元,海峡创新实验室启动建设。全社会R&D支出257.4亿元,比增14.2%,总量和增量连续6年保持全省第一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达3759家,首次实现赶超厦门,居全省第一。

一、2022年工作总结

(一)强化平台支撑,创新高地建设有序推进

一是高站位推进科创走廊建设。以“一城四区,十片多点”的空间格局,集聚各类创新要素,撬动城市产业快速提升。全市科创走廊新增载体面积151.3万平方米,建设完成福州高新区AI创客大街(一期)等载体12个,总投资额90亿。新增各类创新创业载体18个、研发公共服务平台20个。推动签约、落地紫天科技等龙头企业项目436项,投资额超309亿元。

二是高质量提升自创区福州片区建设水平,完成自创区“一区多园”2021年度考评工作,遴选报送创新举措41项。发挥协同创新资金引导作用,组织实施福厦泉自创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9项,推动福州片区与厦门、漳州、龙岩、三明等省内其他高新区共同开展协同创新,获得省级协同创新专项资金1700万元,资金总额居全省第一。投资百亿的福耀科技大学开工建设,首栋楼主体结构封顶。

三是高标准加快重大科技平台建设。闽都创新实验室累计落实建设经费18.3亿元,出台了《关于支持闽都创新实验室引才、留才的七条措施》,支持实验室引进电磁屏蔽材料等12个高水平研发团队,组织实施“揭榜挂帅”项目、自主部署项目等100多项,支持经费预算达3.5亿元。推动海峡创新实验室启动建设,推动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在高新区挂牌成立。全市新增市级行业技术创新中心26家,总数达92家;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0家,总数达82家。

(二)强化主体地位,创新内生动力不断提升

一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。推进“科技型中小企业-国家高新技术企业-科技小巨人企业”的创新主体全链条培育。持续落实各项优惠政策,新认定的1190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奖励1.79亿元,317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12.08亿元。目前,全市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2437家,占全省39%;新增280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,达628家,占全省25.9%,数量均居全省第一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达3759家,首次实现赶超厦门,居全省第一。

二是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。贯彻落实 365体育投注:总理在福州考察时的讲话精神,出台《关于福州市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补充意见》,助力初创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。发布我市首个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地图,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独立空间1904间,开放工位3540个。全市新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,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。

 (三)强化研发投入,创新主体活力持续增强

一是实施R&D稳增计划。落实创新政策,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,全面扶持提升我市企业创新能力。3322家企业获加计扣除减免所得税约24亿元,兑现1373家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资金4.37亿元。安排国家、省级科技重大项目等配套奖励经费1.83亿元。2021年,我市全社会R&D支出257.4亿元,比增14.2%,总量和增量连续6年保持全省第一;R&D投入强度2.27%,超过全省0.29个百分点。

二是加强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。积极推进央行科技再贷款政策在我市落地,与兴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中国建设银行、浦发银行分别签约科技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,四家银行面向福州科技企业提供400亿低息贷款。持续推进“高新贷”、“科技贷”特色金融产品建设,“高新贷”共发放贷款82笔放款4.77亿元,“科技贷”共发放贷款582笔,放款26.51亿元,占全省比重35.48%。

(四)强化体制机制改革,创新成果转化更加顺畅

一是推进市级科技重大专项“揭榜挂帅”攻关机制。围绕“十六条产业链”和人工智能产业,开展科技重大“揭榜挂帅”技术需求征集,“MINI-LED背光新型显示器开发”等11个项目被中国科学院物构所、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、福州大学、福建工程学院等单位成功揭榜,支持经费2100万元。推荐省级“揭榜挂帅”项目22项,启动海洋科创高地“揭榜挂帅”项目征集,拟安排20项。

二是持续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。开展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“百日攻坚”行动,全市技术合同成交总额85.25亿元,位居全省前列。加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体系建设力度,目前,我市省级技术转移机构55家,占全省48.2%。组织开展“成果直通车”进高校推介活动六场,推介科技成果56项。进一步优化完善平台APP功能,目前,APP平台已发布科技成果2624项,需求178项。

(五)强化人才引培,创新型智力支撑更加有力

一是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人才。5人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,3人入选省“创新之星”“创业之星”人才,人数均位居全省第一。在榕高校、科研院所和企业获得国家科技奖、省科技奖分别为3项、106项。制定出台《福州市“榕创之星”人才遴选办法》,评选了首批20名“榕创之星”。

二是全面推进引智试验区建设。9项入选国家外国专家项目,入选数量连续三年全省第一;7项入选省引才引智计划,9项入选试验区“外专百人计划”等三项引智计划。

三是持续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。出台了《福州市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》。选认省市级科技特派员610名,实现乡镇全覆盖。组织支持“米袋子”、“菜篮子”等种业创新工程。实施“琅岐菜篮子工程和生态旅游”科研专项,共支持种业选育和推广项目11项。

(六)强化创新环境营造,科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

一是持续助力疫情防控。出台《关于统筹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支撑若干措施》等政策,在全国率先推出对入驻双创孵化载体小微企业减免6个月租金的创新举措,助力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。支持开展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等领域技术攻关项目40多项,扶持资金1600多万元。

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。不断优化审批方式,缩短办事时限,截至目前,市科技局窗口业务受理总数2027件。电子证照生成率为100%,位列全市第1名,43个服务事项全部实现“一趟不用跑”,行政许可事项“全流程网办”比例达100%。

三是深入开展科普宣传。组织开展“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”科普活动周,开展了“科技众创空间行”等活动。开展各类科普活动45场,投屏科普宣传900面。

(七)强化党建引领,机关作风建设持续推进

一是全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推动主动担当作为。深入实施"三提三效"行动、“万名干部下基层”等专项行动,全力推进自创区、科创走廊建设等11项重点工作,建立完善我局局领导挂钩帮扶龙头企业等工作机制,局领导带队下沉一线、服务企业逾102次。

二是全力推进巡察整改。建立巡察整改工作例会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等推进机制,提出近108条整改措施;建章立制,完善制度共16项,切实巩固巡察成果。

二、2023年工作思路
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部署,坚持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,着力在构建高能级创新高地、提升区域创新能力、增强科技创新内生动力等方面争取更大作为、更大突破。

(一)围绕载体构建,持续打造高能级创新高地

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示范区建设。落实完善自创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机制,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,努力提升福州高新区发展水平。

高标准推进科创走廊、海洋经济科创高地建设。加快构建“一城四区,十片多点”空间格局,持续加强科创走廊和科学城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建设,布局统筹全市科创走廊产业差异化发展,力争2023年新增载体面积超过100万平米。加快科创走廊鼓楼怡山片区海洋科创高地建设,按照“一里一外”的模式推动海洋经济科创成果落地。

(二)围绕平台升级,持续提升区域创新能力

持续推进重大科技平台建设。有序推进闽都创新实验室、海峡创新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,助推中国东南(福建)科学城和一流大学城建设,加快形成体系化布局。

持续推进科技研发平台建设。加大对科技研发平台扶持力度,加强国家级、省级重点实验室,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。加强与国家、省属高校院所的合作,形成协同合作机制,重点支持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等大型科研平台的建设。

(三)围绕主体培育,持续增强科技创新内生动力

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。构建完善“科技型中小企业-国家高新技术企业-科技小巨人企业”发展梯次,加强政策兑现落实,推进高成长性企业集聚。持续发挥“领导小组+指挥部”工作机制,强化分类施策和靶向服务,力争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000家,科技小巨人企业突破700家。

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。加快形成“众创空间-孵化器-加速器”科技创业孵化链条。加大“双创”服务力度,持续开展榕创嘉年华活动,搭建企业和投资者的对接平台。力争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突破2700家,新增省级孵化器1家,新增省、市级众创空间各10家。

(四)围绕多元投入,持续激发创新主体活力

实施R&D稳增计划。发挥政府引导作用,通过项目支持,落实分段补助、加计扣除、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、配套奖励等普惠政策,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。力争2023年全社会R&D投入达280亿元。

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。进一步发挥科产业引导基金作用,鼓励更多的金融及社会资本投入。深入开展“高新贷”“科技贷”“科特派贷”特色金融产品建设,深化与金融机构协同合作,积极参与搭建银企对接,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,扩大科技型企业受惠面。

(五)围绕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,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

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坚。健全完善市级科技重大专项“揭榜挂帅”攻关机制,围绕我市“十六条产业链”的重大技术需求,支持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开展“卡脖子”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技术攻关,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。实施一批海洋科创高地“揭榜挂帅”项目,加强涉海成果转化。

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。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,积极搭建省外重点院校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平台。 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“一网一厅”建设,加强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。

(六)围绕科技人才内培外引,持续优化“三创”环境

实施科技人才培育计划。组织“榕创之星”人才评选,加强国家级、省级人才培育申报,持续完善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激励机制。继续推进引智试验区建设,开展试验区四项引智计划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榕培养计划等,推进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。

做优省会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工作。突出产业帮扶,加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力度,拓宽选认渠道,保持科技特派员镇村全覆盖。持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,提高科特派“订单式”需求、“菜单式”供给对接精准度。支持星创天地、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、科特派样板点建设,力争2023年,选认省市级科技特派员500人以上。

(七)围绕机关党建,持续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

党建进一步引领科技创新工作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以模范机关创建、党建示范引领为抓手,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,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建设,推动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推动科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全面过硬、全面提升,发挥堡垒和先进带头作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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